1.涉及范围包括哪些?
答:注册、经营、纳税均在朝阳区、海淀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119.68平方公里)内的非公企业。
2.涉及的事项是什么?
答:上述区域范围内的非公企业,引进毕业生由各区进行行政确认。
3.各区应承担哪些职责?
答:各区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依法承接,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每年10月底前,承接主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实施范围内的企业名单和指标分配使用情况。
4.其他事项如何规定?
答:引进毕业生其他事项均按照《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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