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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202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587ca7f076db43a499400525e0c6a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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