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2
信息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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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2〕19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现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的评选范围为经开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鼓励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老字号工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申报。已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不再重复参选。
2022年北京市评选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不超过100名。
二、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近5年来(2017年以来)取得的技能成果和业绩贡献突出,在国内或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享有较高声誉,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的评选:
(一)技术技能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成绩突出,并在本市或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
(二)在本职业(工种)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同行业较高的生产、销售记录。
(三)在编制技术工艺标准、开发工艺或工作方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发扬团队精神,悉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评选,可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并将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对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归口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后,组建市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和综合评审,确定拟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
(三)拟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四、享受待遇
(一)享受市政府技师特贴人员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每人一次性特殊津贴3万元人民币。
(二)符合条件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2022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申报表》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贴好照片、盖章后,需提交纸质版3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照片需提交jpg格式二寸免冠正装数码照片1张(蓝色背景,平光拍摄,图片清晰)。
2.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包括参评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的复印件;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获取专利情况、发表论文和著作情况;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国家级、市级、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装订简单,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送。
4.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事迹材料和信息,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推荐单位弄虚作假或未尽到审核责任的,取消涉及人员申报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下一届申报资格。
(二)报送时间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2年4月30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朝林大厦705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yk@bda.gov.cn,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评选条件、详细要求和步骤以及报送材料要求见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203/t20220330_2643429.html。
联系人:王紫微
电话:010-6788039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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