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信息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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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根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承租非国有房屋科技型孵化器减免房租补贴政策的通知》,结合海淀区实际,制定并发布2022年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孵化空间运营主体房租减免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措施
鼓励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孵化空间运营主体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等方式给予租金优惠,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对租赁非国有(集体)房屋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在2022年期间主动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科技型孵化空间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6个月,实际减免房租总金额50%的房租补贴。对使用自有非国有(集体)房屋开展创业孵化服务的,在2022年期间主动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科技型孵化空间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6个月,实际减免房租总金额30%的房租补贴。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补贴时长上限按照年内实际租期比例计算(实际承租天数/365天*6月)。
已享受北京市、海淀区其他关于房租和物业费补贴或者支持政策,以及在国有和镇(村)集体产权房产运营的科技型孵化空间运营主体,不在本政策的支持范围。承租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的科技型孵化机构自身已获得房租减免,且其楼宇运营单位已享受相应的房租补贴或者奖励,不再重复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主体须在海淀区注册、纳税,且孵化空间为非国有(集体)性质。
(二)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主体须在中关村核心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fwtx.zhongguancun.com.cn)完成注册备案(如未备案,请先备案后申报,平台备案咨询:范凯源 88498250)。
(四)被减免房租的企业须是在孵化空间内注册且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小微企业查询: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初步查询承租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中型企业查询:中型企业和尚未纳入名录的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判定。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海淀区非国有(集体)孵化空间运营主体房租减免补贴专项申报表(含申报主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孵化空间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产权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存在转租的,同时提交转租方与房屋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转租方公章)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4.孵化空间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产权方主体资格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产权性质和所有权人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减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被减免企业租赁协议复印件,如协议中未明确标明房租金额的,请单独说明(加盖公章)。
7.房租减免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承租方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中型企业和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其他能够证明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材料(加盖公章)。
四、申报方式及说明
1.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2.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科技型孵化空间运营主体,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3.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纸质材料交至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招商大厦6层东615房间),材料受理人:畅磊 15011571088。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7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6月28日-6月29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郑起霞 畅磊
联系电话:8849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