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昌平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坚实基础,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抢抓“四大机遇”,加快“四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昌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首善标准,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水平迈上新阶段。
(二)工作目标
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除一体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智慧便利高效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以更大力度贯彻落实昌平区优化营商环境“1+1+N”政策体系,统筹推动更多助企利民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持续打造一流的“昌通办”营商环境品牌,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力争我区营商环境进入全市上游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壮大
1.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告知承诺审管衔接,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定统一的全领域、全要素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清理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要素、办理流程等内容。重点推广“一业一证”改革,根据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完成审批场景改革;将“一业一证”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准营”。学习借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叠加合并改革经验,实现餐饮、医药等行业企业在办理准入准营审批事项时“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区教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单位。)
2.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试点探索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围绕清单覆盖、审批效能、破除壁垒等方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3.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在未来科学城各园区开展调研及走访座谈,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公开。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对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或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等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提供举报渠道,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或企业减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服务,在不超过合同金额融资限额内实现应贷尽贷。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履约监管,开展逾期支付网上预警提示,对于逾期未支付的,督促采购人根据合同具体约定和履约情况及时判定处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推动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实施采购立项、采购文件编制、发布公告等关键环节的敏感词筛查,对隐性门槛等不公平竞争等行为开展智能预警,提升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二)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5.着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全面推广市场主体身份码(以下简称“企业码”),检查人员扫描“企业码”获取检查任务、填报结果、全程留痕,规范检查行为;市场主体可扫描“企业码”获取定制版合规经营手册,开展自主管理。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扩展“6+4”一体化综合监管应用场景,探索在餐饮、旅游、托育机构运行、农药经营企业、工地施工扬尘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并对外公布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相关单位。)
6.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推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在开展单部门双随机检查时,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原则上同一事项一年只查一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昌平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按照本市规范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最大程度压缩裁量空间。严格落实市级部门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动各相关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加大监督指导协调力度。通过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检查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情况,对共性问题组织整改活动,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覆盖各相关领域。(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昌平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
8.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布局,扩大服务企业规模,加强对未来科学城、昌平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服务力度,为高精尖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未来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
9.推进司法质效不断提升。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抓好结案调度,严格长期未结案监管,健全清积长效督促机制,推进积案清理。优化前端速裁与后端精审的对接中心,完成速裁结案任务。深化金融案件诉源治理,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为金融机构及消费者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提升网上立案率,缩短审核时间,强化立案成功率,提升电子送达覆盖率。(责任单位:区法院。)
(三)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为企业在京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便利
10.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配套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及时了解外商决策情况,督促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推动入资尽早完成,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应统尽统,推动一批外商投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支持重点园区设立海外招商站。充分利用展会、论坛、海外招商等多种招商渠道,吸引外资企业投资、落户昌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两区”办;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区科委。)
11.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积极组织区域内贸促机构、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做好服贸会、京港洽谈会等“两区”重大会展活动的筹备举办。开展经贸预警、企业合规排查等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规避投资贸易风险。用足用好“两区”政策,促进企业实现稳增长,指导企业申报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2.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两区”企业办事体验感、获得感,设立昌平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生命园)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站新站,加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大厅牌子,做好外国人来华许可业务受理工作,充分服务在昌外籍人才。(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全面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广泛惠及企业群众
13.系统创新政务集成服务。推动举办会展和大型演出活动、幼儿入园、公民婚育、高校毕业生落户、创业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企业准营(餐饮店等场景)、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服务、多元矛盾纠纷解决等事项实现集成服务。提高“一件事”办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将“一件事”事项全部纳入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推行“全程网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昌平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税务局、昌平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法院、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
14.全方位优化利企便民服务。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区、街道(乡镇)联动走访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建立基层企业服务网络,加强对新设企业服务,实时获取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实现注册即联系、联系即服务。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咨询办理窗口。加快建设一体化政策支撑平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申报窗口,实现政策精准测算、推送、兑现和结果评估,逐步实现行政给付、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全覆盖。针对昌平区重点产业,配套出台培育发展、退税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等惠企政策的“免申即享”条款,为受众企业进行精准推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在醒目位置开设惠企政策专区,集中公开和解读政策文件,便利企业快速准确查询。拓展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实行重点企业专员驻场服务机制,开展信息沟通交流、政策咨询解答、问题协商解决、项目落地推进等全方位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局等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15.提升政务信息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服务和审批办理模式,除涉密事项等特殊事项外,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更加注重从扩大规模范围向应用落地转变,以“一网通办”用户易用性、感受度为重点,全面梳理查找系统“多次跳转”“中断下网”和部分线下办、稳定性等问题,切实提升“一网通办”质量。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升材料电子化比例,进一步扩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场景。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涉企经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民生保障等领域推出60个事项“一证(照)通办”,企业群众仅持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或个人有效证件(含电子证照)即可完成事项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交通局、区税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16.推进政务标准化服务。按照市级标准全面统一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和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市区同标”“同事同标”。按照北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办理要求,以市政务服务网为统一申办受理线上渠道。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探索建立覆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全过程的常态化协商机制;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改革政策阅评;组织社会监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员开展窗口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区级营商环境评价,广泛开展企业问卷调查。持续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坚决整治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领域行政机关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以着力打造规范化咨询服务“样板间”为目标,围绕升级完善硬件设施,持续提升社保咨询服务质效。加强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合作的总体研究和统筹谋划。(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
17.加强规范考核管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制定政务服务大厅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和进驻单位审批人员在办成率、办件效率、业务技能、工作纪律、执行力等方面的服务监管,加大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监督管理力度,从规范化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制度、满意度、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多维度量化考核指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等相关单位。)
18.积极开展稳定和扩大就业服务。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教育、国资、高等学校就业招聘平台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应届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重点人群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灵活就业,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探索开设零工信息网上专区服务,在本市“就业超市”信息平台免费发布零工招聘信息、提供求职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完善重点行业用工保障制度,健全重点企业对接、临时用工调剂、跨省劳务协作等工作机制,帮助快递、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保安、餐饮等行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9.不断提高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推广“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改革,提高以承诺制方式落地开工项目比例。依托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汇聚我区特色产业园区的经营场所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多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区科委、区供地专班、区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未来城公司、昌发展公司等相关单位。)
20.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便利度。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效率,推行外线工程审批全覆盖改革,对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和占道施工许可等事项,分类实行非禁免批、并联审批;严格落实市政领域联合服务实施细则,遵循联合规划、勘查、施工、接入相关机制、流程和标准,解决同一项目不同市政企业重复施工等问题。持续加强自来水公司内部业务流转、衔接,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整体办事时间。(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市规自委昌平分局、自来水公司;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园林绿化局、昌平交通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1.用好各类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新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企业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探索推行以信用中国(北京)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重点关注企业上市开具无违规证明需求比较集中的对外投资、市场监管(含质检、药监)、税务(含社保缴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11个领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应急局、昌平消防救援支队、昌平保障房公司等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实施,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任务“挂账督办”,加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正式实施前为市场主体留出一般不小于30日的适应调整期,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
(二)狠抓落地见效。加强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十四五”营商环境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督导落实;针对《实施方案》加强任务统筹,各责任单位定期将相关任务进展报送至牵头单位处汇总,各牵头单位借助数字营商平台各项功能填报相关任务总体进展情况,做好改革任务台账管理,加快推动本领域任务落实见效;常态化开展“局科长走流程”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完善日常考核机制,将各部门《实施方案》开展进度、明察暗访结果、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日常考核成绩。对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强化任务落实成效,确保政策有效落地,稳步优化整体营商环境。
(四)加强宣传推介。加强现有“优化营商环境昌平在行动”新闻专栏宣传力度,规范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昌平区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措施、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分区域挖掘政策落实过程中可复制、有创新、有特色的先进模式和案例。重点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加强重点政策的系统培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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