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21〕874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国政府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21〕417号),外国政府贷款2022年-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涉及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备选项目申报要求,于7月20日前报送有意向使用贷款的项目。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择贷款项目
贷款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和能效、可持续城市发展、生态转型、水资源管理、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融资、应对气候变化、社会和民生发展等领域。外国政府贷款条件较为优惠、贷款程序相对简单、使用灵活。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积极组织申报符合外国政府贷款要求的项目,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科学确定项目投资和贷款规模,合理选择贷款国别(机构),明确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贷款偿还担保责任和配套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债务风险。
二、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材料应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并提供还款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目的和必要性、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及其创新性、项目组织安排和实施计划、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项目概算和资金来源、拟申请使用贷款类别、贷款偿还责任单位及还贷资金来源等。具体可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京财外〔2017〕385号)准备申报材料。
三、加强贷款项目储备
请各单位加强对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政策宣传,对日常工作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沟通,积极争取国家部门的支持。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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