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的有关规定,经过项目评审,遴选出6个项目,并经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2021年第15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scfang@zgcgw.beijin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伟、房慎冲
联系电话:88828811,88827156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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