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现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加快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石科园发〔2020〕3号(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详见各具体通知内申报主体要求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兑现。
三.材料要求
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各具体通知内要求邮箱(邮件名称请按各具体通知内要求的格式进行命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相应部门(见各附件内具体通知)。
四.兑现内容
(一)企业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四条予以兑现。
(二)企业快速发展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五条予以兑现。
(三)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政策
根据《办法》第六条予以兑现。
(四)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五)企业购置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根据《办法》第九条予以兑现。
(七)企业重大创新产品购置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条予以兑现。
(八)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相关补贴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予以兑现。
(九)企业挂牌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予以兑现。
(十)企业贷款贴息及中介费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予以兑现。
(十一)支持硬科技双创载体建设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予以兑现。
(十二)支持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六条予以兑现。
(十三)行业交流活动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予以兑现。
(十四)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集聚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予以兑现。
五.特别说明
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快速发展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奖励,此两项奖励不可重复申请。
六.条件要求
具体条件要求及材料清单见附件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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