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企业驻海外服务代表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国发〔2024〕176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企业驻海外服务代表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国发〔2024〕17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度支持创新主体建设中关村企业驻海外服务代表处和对接创新资源落地发展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公示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至luyiming@kw.beiji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署名具体联系人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路老师;联系电话:010-5557796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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