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20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科技服务业专项培育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并扫描为PDF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并扫描为PDF文件;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zq@kw.beijing.gov.cn。对于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557811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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