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及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一)申报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申请业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安排,2025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
3.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须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4.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且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5.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已赋码的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7.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8.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规定,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填报数据、佐证材料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保持一致。
1.线上系统报送。自愿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应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培育平台确认。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拨9再拨6,通过语音要求转人工服务进行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17:00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下载《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主要内容参照附件4),并将申请书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申请书首页“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25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荐流程
1.符合认定申报要求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条件和审核情况,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我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印发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第四批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需参加复核。放弃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须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参加复核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相关复核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申请业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复核要求
1.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安排,2025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复核申请。
3.考虑当前形势,对申请复核的第四批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
4.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复核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复核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且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5.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已赋码的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7.企业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8.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规定,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填报数据、佐证材料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保持一致。
1.线上系统报送。参加复核的第四批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培育平台确认。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拨9再拨6,通过语音要求转人工服务进行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17:00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下载《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主要内容参照附件6),并将申请书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申请书首页“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25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荐流程
1.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复核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复核条件和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我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印发通过复核的第四批、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将撤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4.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前,原2022年认定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第一批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第一批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新发布的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如有申报和复核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中小企业处 010-55520839;呼叫中心:010-82176996。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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