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政策的限定时间?是不是只能从2022年开始?”
“政策是不是只针对海淀园?什么时候能向全市推广?”
“在申报过程中,如果员工离职了怎样操作?”
……
8月11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举办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财税政策宣讲会,并现场为科技企业代表答疑解惑。这为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配套政策更好落地,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服务交流机会。宣讲会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中关村的科技企业代表70余人在现场参加了宣讲会,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对宣讲会进行了在线直播。
会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张燕宾介绍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背景。市财政局税政处副处长李鹏介绍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财税配套政策相关背景。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四级调研员石剑虹解读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财税配套政策个税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处四级调研员于永勤解读了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财税配套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内容。
此次宣讲的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财税政策,关注“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和“加计扣除”三大部分内容。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瞄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自2022年开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假设某公司2021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且全部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则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允许在税前再加计扣除100万元,即可以税前扣除200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00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居民企业,出资与国家或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设立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企业适用的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执行。
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可有效缓解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压力,对在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答疑交流环节中,石剑虹和于永勤针对出席宣讲会企业负责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提升了相关政策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
中关村是我国科技创新出发地、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中关村论坛致辞中强调,中国支持中关村开展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为促进全球科技创新交流合作作出新的贡献。据悉,后续北京将积极推动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其它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政策宣传,让更多政策红利惠及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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