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首次认定或从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京科发〔2022〕9号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进中关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国际化发展,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从北京市科学技术...
京科发〔2022〕8号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3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京科发〔2022〕6号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0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
京科发〔2022〕5号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年度预算进行使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原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京科发〔2022〕4号各有关单位:《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我委2022年第6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原《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11号)、《〈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9〕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