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办发〔2020〕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精神,进一步精准帮扶区内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减轻企业负担
(一)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金融支持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填报表。
2.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金融服务需求填报表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区金融服务办。
3.对接:区金融服务办将企业需求名单提供给辖区内金融机构及市金融监管局“网上畅融工程”,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具体需求,为企业提供相应金融支持。
咨询电话:区金融服务办-69360928
(二)继续落实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将办理材料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发送到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受理邮箱(fsqtjs@163.com),或办理人携办理材料到检验机构业务窗口办理。
(2)审核: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停征。
咨询电话:区市场监管局-69376185
2.停征污水处理费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区水务局排水管理事务中心邮箱(paishuiban128@163.com),或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水务局130房间。
(2)审核:区水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企业信息转送给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核实疫情期间的供水量和污水处理费。
(3)兑现:疫情结束后,由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免征污水处理费的中小微企业资料(含供水量和污水处理费数额)进行核定后,报区政府进行审定,给予免征。
咨询电话:区水务局-80365761
3.停征城市道路占道费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停征本市中小微企业城市道路占道费的通知》要求,向区城市管理委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兑现:经区城市管理委核实后符合停征条件的,停征城市道路占道费。
咨询电话:区城市管理委-89366864
(三)加大租金减免支持力度。
1.房租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之日(市政府公布日期)起一个月内,企业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和汇总,并在企业结束申报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财政局。
(3)财政复核:区财政局在各主管部门报送初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复核确认无误后,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将房租减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各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区财政局-69377943
2.“房租通”申报平台:
(1)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
(2)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
咨询电话:区集聚办-89357197
二、助力复工复产
(四)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参加社会保险(含缓缴)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每人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40课时(1800分钟)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规划,属于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2020年2至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5月6日至7月31日,每人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900分钟)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900分钟),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5400分钟)3000元,对参加培训的职工按照154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9367047
(五)加强外贸企业帮扶。
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企业根据市商务局通知要求,自行依据时间段进行项目申报,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2.资金拨付申报:企业在网上进行资金申报,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进行核对,并在系统上进行资金数额的核定、核减。
3.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完成企业申报项目审批后,开展项目审计,并发布资金拨付通知。
咨询电话:区商务局-81312931 区金融服务办-69360928
(六)保障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热线,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读和答疑。协助解决企业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清理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不合理限制和简单管控规定,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对复工复产不设置前置审批审核,中小微企业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防控指引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决定复工复产,无需签订疫情防控相关责任书、承诺书等文件。有统一物业管理的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综合性场所,物业单位已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入驻单位无需采取重复性措施。
咨询电话:区发展改革委-69376192
三、促进创新发展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研发费用补助办理流程:
1.关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的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时,点击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zgcgw.beijing.gov.cn),选择导航栏“项目申报”。具体操作:企业登录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企业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在“项目申报系统”选择相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2.中关村房山园做好跟踪服务,了解申报情况,协调推进。
咨询电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81312882
(八)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1.服务券办理流程:
(1)中小微企业在网上查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第二批中小企业服务券服务产品及其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中小微企业向产品服务商提出使用需求(见《通知》附件),产品服务商将材料发至市中小平台,市相关部门通过市中小平台审核该企业条件以及可用服务券额度。
(3)市相关部门通过市中小平台将审核结果反馈产品服务商和相关企业,兑现服务券。
咨询电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81312669
2.首都科技创新券办理流程:
(1)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使用创新券的项目信息,提交到推荐机构(区科委生产力促进中心)。
(2)推荐机构对单位信息和项目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到首都创新券管理办公室进行再次确认,审查通过(视情况进行答辩)后将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的创新券额度发放到推荐机构。
(3)推荐机构将相应的创新券额度发放给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通过系统查询取得的创新券额度,并进行绑定使用。
咨询电话:区科委-89356182
(九)协助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引导首创奥特莱斯、华冠购物中心等商企制定促销方案,以周末、节假日消费为重点,策划丰富多彩、内容新颖的促销活动,倡导开展线上促销活动,最大范围助力企业复苏,最大程度活跃消费市场。积极落实文化惠民举措,推广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券支持实体书店,鼓励更多市民到实体书店消费。
咨询电话:区商务局-81312708 区委宣传部-89350341
(十)畅通中小微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热线,做好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诉求受理。成立房山区中小微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相关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遇到日常法律问题时,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借助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就业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收集梳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以及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动态做好经济研判,为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做好服务。
咨询电话:区政务服务局-81312718 区司法局-81387350 区统计局-8131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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