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强调要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好发挥科技资源和制度创新优势,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
就在当天,北京市举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简称“《规划》”)发布会。会上,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许强表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科技自立自强号召,中关村是我国科技创新出发地、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是我国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始终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宗旨,持续发挥改革试验田和创新排头兵的重要作用,开启了“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前奏。
《规划》围绕到202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到203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的总体目标,要求下大力气抓好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更加奋发进取、大胆创新,用好中关村这块改革创新“试验田”,拿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为率先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规划》强调,需坚持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中关村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瞄准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最紧迫的制约障碍,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大胆试、大胆闯,下大力气予以破除解决,突出并勇担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使命担当。
《规划》提出,支持中关村围绕增强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完善创新系统、集聚创新要素、优化创新机制等方面,推出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措施,大胆开展试点,以充分释放科教资源创新潜力、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围绕探索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支持中关村推动数字经济立法;探索建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争取在智能交通、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数字内容等领域开展行业监管创新试点,并持续关注跨界新兴产业领域制度需求;探索“监管沙箱”制度,提供试错容错纠错的创新环境;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探索建设隐私计算基础平台项目,并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围绕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中关村推进本市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及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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