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北京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规范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更好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二、主要考虑
一是聚焦技术创新,强化关键技术与前沿技术供给。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补强重点产业技术薄弱环节、带动产业迈向高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二是聚焦产业创新,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中心着眼于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三是聚焦机制创新,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技术创新中心明确以企业为主导,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三、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包含总则、组建条件和程序、建设内容、职责分工、考核评估和附则6章,共20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北京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明确技术创新中心承担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任务。三是坚持“创新引领、领域聚焦、探索争先、协同共进”原则,重点围绕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以及未来产业新赛道进行布局。
第二章组建条件和程序共4条,一是以科技型骨干企业为依托,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二是明确依托单位的资源整合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等方面的要求。三是鼓励新建独立法人实体作为依托单位,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四是组建程序,分为编制方案、组织申报、方案论证、组建授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可以结合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提出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建议。
第三章建设内容共5条,一是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创新联合体。二是聚焦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集聚力量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采取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四是发挥依托单位主导作用、中小企业协同配套作用、高校院所基础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产业聚链成群。五是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组织并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第四章职责分工共3条,一是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职责,包括加强指导服务、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等。二是各区科技管理机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管理机构职责,包括提供属地保障和配套政策,协助加强风险管控,配合开展年报报送、评估考核等。三是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职责,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供资金及条件保障等。
第五章考核评估共4条,一是建立评估考核制度,3年开展中期评估,5年开展全面考核。二是明确评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技术攻关成效、资金投入情况、运行机制建立与落实等内容。三是明确资格撤销情形,包括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出现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或被依法终止等六类情况。四是依托单位因故自行要求取消技术创新中心资格的,书面向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取消其资格。
第六章附则1条,本指引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政策亮点
一是明确技术创新中心功能定位。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着推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任务;以产学研协同为重要手段,吸引各方力量、汇聚优质资源参与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有机融合。
二是明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条件。聚焦技术创新中心功能定位,明确以科技型骨干企业为依托,联合相关领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对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的资源整合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三是明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程序。坚持“创新引领、领域聚焦、探索争先、协同共进”的原则,重点围绕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以及未来产业新赛道进行布局。具体程序包括编制方案、组织申报、方案论证、组建授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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