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出台该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该措施。
2.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共十八条,包括五方面政策措施和一项附则。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包括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创新成果首试首用等2项措施。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形成新模式。包括支持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申报两业融合试点等3项措施。三是探索优质要素投入新路径。包括支持低效空间更新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企业开展数据要素试点示范、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等4项措施。四是拓展高端资源集聚新渠道。包括鼓励举办赛事等重大活动、探索开展联合招商、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等3项措施。五是助力提质增效培育新动能。包括鼓励企业升规稳规、支持企业创收增效、引导外资企业投资落地等3项措施。六是附则。包括三年有效期、政策适用原则和解释兑现单位等3项规定。
3.政策何时实施和有效期多久?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4.支持原则是什么?
同一企业(项目)符合《若干措施》规定多项不同条款或同时符合石景山区其他政策规定条款的,除明确可以叠加适用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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