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发挥科技保险的作用,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创业风险,从普惠型综合科技保险统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根据《海淀区促进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助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特制定《海淀区关于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助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海淀区重点关注的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的科技企业。
三、保障内容
《实施细则》共涉及3项科技保险相关政策,具体保障内容、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在实施细则第三、四、五条中阐明,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四、申报方式
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于每年发布申报通知,通知发布后,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限内注册登陆“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bjhd.gov.cn/qyfw),选择政策服务—专项申报栏目进行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进行在线申报的同时,需按申报通知要求同步向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普惠型综合科技保险统保支持的小微科技企业,原则上由属地街镇统一进行申报、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普惠型综合科技保险统保支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统一进行申报、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
五、资金发放
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按照审核办法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复审、室务会审议和区政府会议审议,审核通过后支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在申报下一年度进行政策兑现工作。
普惠型综合科技保险统保支持资金将统一发放至承保的保险机构银行账户,其他支持资金将发放至申报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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