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怀柔科学城产业活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根据《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怀政发〔2024〕16号)并结合怀柔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链条、强化重点环节金融服务保障,吸引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推动金融与科技创新高效联动,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三、《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包括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链条、强化重点环节金融服务保障、其他说明事项共4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共2条措施。一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怀集聚,从给予办公用房购置及租用支持,以及先行全额兑付一次性开办费奖励资金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怀柔;二是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重点扶持风投创投机构在怀集聚发展,并对私募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双注册在怀柔区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链条,共3条措施。一是推动金融科技“双向赋能”协同发展,帮助金融机构更好为科技企业和项目精准画像,助力科技企业和项目更高效地获得金融支持;二是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对投资怀柔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并持有2年以上的机构给予奖励。三是支持上市公司、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强链补链,对其并购业务给予资金补贴。
(三)强化重点环节金融服务保障。一是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科创信贷投放力度,对知识产权质押贷等科创信贷业务给予业务奖励。二是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保险公司推广专利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并按照承包额给予保险公司奖励。三是支持供应链金融公司在怀开展业务。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依托产业链生态场景创新业务模式,满足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需求。
四、《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申报企业须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怀柔区功能定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信用良好,且已依法办理注册和税务登记;
(二)已获得怀柔区同类别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适用本措施;
(三)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原则上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四)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投资决策时被投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怀柔区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
(五)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市场主体,有权收回支持资金。
五、《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关键词诠释是什么?
“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指覆盖企业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熟期等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包括早期投资、信贷支持、并购重组、供应链金融等全方位金融支持。
“1123”产业体系:指1个科技服务业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1个国家战略需求,即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2个支柱产业,即以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为支柱,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产业集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3个特色产业,即以高端制造、都市工业、影视文化旅游产业为特色,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发展文化消费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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