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电脑动漫设计、时尚设计、平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展示设计、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成立三年以上;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工程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成立五年以上。
(二)有较好的开展设计活动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设计任务、提供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设计队伍,设计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不低于50%。以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电脑动漫设计、时尚设计、平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展示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两年每年设计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工程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近两年每年设计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拥有设计部门或机构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其他法人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设立独立的设计部门或机构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较好的设计创新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设计队伍,能综合运用设计、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自行完成或主导完成设计创新的能力。
(二)重视设计创新工作,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每年能为设计创新中心的运行提供固定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三)拥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业绩突出,设计创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共计不低于10项。
第八条 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一 |
《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单位)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或《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拥有设计部门或机构的法人单位)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
二 |
营业执照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备注> |
三 |
近三年审计报告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范本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办理流程:
申报入口: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dd014635-4823-44de-b0c1-64f389839777.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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