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北京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积极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1160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261篇,向各部门、单位提出审计建议3981条,为国家增收节支150.18亿元,推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15项,移送事项313件,为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审计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首都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北京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机遇。
——首都新发展对北京审计提出新要求。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为北京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北京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本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结构调整、系统优化、质量提升方面的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北京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北京审计机关要深刻认识这些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审计新定位赋予北京审计新任务。2018年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审计领域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新定位;提出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的审计工作要求和践行“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审计能力要求。“十四五”时期是落实相关重大部署要求的重要窗口期,北京审计机关要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项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为实现北京“十四五”规划目标保驾护航。
——补齐审计工作短板弱项对北京审计提出新挑战。当前,北京审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发挥经济监督作用方面,还需要探索实践更好服务首都新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措施;在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审计全覆盖质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优化审计组织管理、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统筹审计资源和协调协同其他监督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方面还需要下更大功夫。要综合施策,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北京审计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进创新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安全发展的各项工作。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首善标准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能力明显提升。坚持和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更加健全,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贯通机制更加有效,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全市审计“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
——审计全覆盖质量明显提升。坚持全面覆盖、重点审计,注重全覆盖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实现审计全覆盖横向与纵向、有形与有效、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到2025年,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行业基层预算单位抽查比率达到50%。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党政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具有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的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覆盖率达到100%。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率达到100%。
——审计监督效能明显提升。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促进解决问题、推进完善制度机制的工作闭环。到2025年,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0%,审计建议采纳率不低于80%,审计信息采用率达到50%。
——审计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审计干部成长成才、干事创业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审计队伍专业素质更加突出,年龄结构更加优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和“成长档案”更加完善。到2025年,市审计机关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65%以上,45岁以下干部中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人员增加10%,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下降2-2.5岁,数据分析团队、青年突击队、政策研究团队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中央、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找准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做好促进提升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市主要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实现,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客观求实,聚焦主责主业,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
——坚持揭示问题、防范风险。坚持运用系统方法,统筹协调、总体谋划全市审计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着力推进绩效审计,强化成本意识、底线思维,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力推进研究型审计,把审计对象研究透,深究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好“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
以推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为目标,做好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促进“十四五”时期中央政务活动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国文化中心地位更加彰显,国际交往环境及配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
——高质量推进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全覆盖。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和重要资金,构建全链条跟踪审计机制。根据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对涉及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审计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服务保障情况审计制度化。
——聚焦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围绕政治中心服务保障功能,重点关注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等情况,推动优化核心区功能布局,健全完善重大活动保障相关体制机制,营造安全、高效、有序的政务环境。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关注中轴线申遗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建设等情况,推动建设人文北京。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重点关注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大兴国际机场会展设施建设等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情况,促进增强首都外交外事活动承载力。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关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及相关重大工程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促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建设科技北京。
表1 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十四五”工作任务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和重要资金 |
进行全链条审计 |
可采用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建设任务涉及的区、部门和单位 |
根据建设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 |||
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情况 |
服务保障审计制度化 |
结合政策跟踪审计、京津冀协同发展审计等项目开展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政治中心服务保障功能 |
加强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老城重组、核心区空间管控和综合整治、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等情况的审计 |
可采用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
加强对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中轴线申遗及保护、“三条文化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建设等情况的审计 | |||
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
加强对雁栖湖国际会都扩容提升、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大兴国际机场会展设施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国际交往设施建设情况的审计 | |||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
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科技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成果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落地转化、“三城一区”融合发展、科技体制改革、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相关的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资金 |
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和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机制、“四个服务”相关体制机制 |
促进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完善国事活动审计服务保障制度机制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首都功能提升及服务保障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十四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制度要求 |
对区基层落实情况要有一定的抽审面 |
除单独立项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之外,在各项审计中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
加强对市级各部门制定落实措施、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进展和完善制度保障等情况,各区制定具体措施、目标任务细化方案、健全保障机制等情况的审计 |
可采用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配套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 |
加强对制度更新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的审计 | |||
各领域改革推进 |
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改革措施、创新举措等情况的审计 | |||
政策落实中涉及的重大项目和资金 |
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资金管理使用、成本绩效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相关财政资金 |
对政策涉及的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促进政策措施落实的相关制度机制 |
促进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制度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政策跟踪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建立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相关政策落实、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目标实现以及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
开展全面审计 |
可采用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 |
每年至少选择一个重要事项或国家战略性部署开展跟踪审计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
加强对中心城区疏解提质、功能重组和布局优化、违法建设和用地治理、街区环境秩序整治、重点片区优化提升等情况的审计 |
可采用政策跟踪审计、公共投资等专项审计,或与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城市副中心建设 |
加强对支撑副中心框架的重大功能节点建设、基础设施体系、生态城市建设、老城“双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精尖产业发展、特色小镇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协同发展等情况的审计 | |||
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构建 |
加强对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产业协同发展、环京地区优化布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体制机制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区域交通一体化、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产业协同发展等审计项目 | ||
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
加强对项目组织协调及筹办任务落实、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成本管控和绩效、场馆可持续利用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审计 | ||
协同推进科教兴国等国家战略落实 |
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科技政策落实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国家战略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过程中的重大建设、重点项目相关资金 |
根据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公共投资专项审计,或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统筹实施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制度机制 |
促进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创新京津冀审计机关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在规划、计划、信息、数据、人才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城市运行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和重点支出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
每年开展专项审计 |
开展专项审计,或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城市运行管理 |
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公共停车场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和品质提升、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情况的审计 | |
城市更新 |
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改造和简易楼腾退、存量产业空间改造利用等城市更新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审计 | |||
基层治理 |
加强对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构建、社区服务功能优化、街道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建设、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落实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领域相关资金 |
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相关政策、城市更新政策体系 |
促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形成相关领域审计案例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治理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
“四本预算”审计全覆盖 |
组织预算执行审计,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 |
一级预算单位审计 |
每年实行全覆盖审计,重点行业基层单位5年轮审1遍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财政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 |
加强对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和管理情况,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与财政资金直接相关的政策目标、投资项目、重大任务的落实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
财政稳健运行与政府负债管理 |
加强对财政运行风险、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的审计 | |||
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 |
加强对政府和部门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财政项目资金 |
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财政“同级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进行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促进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财政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工程项目 |
进行重点审计 |
开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结合开展 |
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
开展跟踪审计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基本建设预算管理 |
加强对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安排,基本建设预算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统筹实施 |
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实施 |
加强对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基础设施、民生服务保障、城市精细化治理等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成本管控、投资绩效等情况的审计,突出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审计 | |||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 |
落实北京市优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改革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决策、项目审批、预算执行、竣工结(决)算等重点环节的审计,对结算超投资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市级基本建设预算资金 |
对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安排,基本建设预算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开展审计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
促进制度完善和机制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公共投资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推动现代工程技术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国有和国有资本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 |
5年内轮审1遍 |
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实施 |
国有资本和国资监管 |
持续开展专项审计 | |||
国外贷援款项目 |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审计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
加强对国有资产真实完整性、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国有资产处置、存量盘活、债务规模、风险防控等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可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等结合开展,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 |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加强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监管模式创新、国有企业科研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等情况的审计 | |||
国家金融政策落实 |
加强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文化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发展情况的审计 | |||
境外国有资产管理 |
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境外资产安全完整、经营绩效、境外项目建设、国际化经营和管控能力等情况的审计 | |||
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 |
加强对国外贷援款协议约定职责履行、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执行进度、项目管理、资金支出合规性和成本绩效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企业与金融领域财政专项资金 |
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财政专项资金成本绩效、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
可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开展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 |
促进制度完善和机制建立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形成国有资产审计专项报告,督促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
2025年完成 |
|
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常态化模式,建立健全相关审计制度和监管机制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企业与金融审计领域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定期报送、分析机制; 形成国有企业财务账随审计项目标准化采集、分析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诉讼、处罚等外部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机制 |
2025年完成 |
可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结合开展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审计 |
原则上5年轮审1遍 |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可与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 |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 |
安排专项审计项目每年不少于1项 |
开展专项审计 | ||
资源环境领域专项审计 |
每年不少于1项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加强对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人居环境改善、低收入农户持续帮扶、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文化发展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结合开展 |
提升生态环境空间容量 |
加强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如“两线三区”规划和用途管控、耕地保护、战略留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治理、生态涵养区建设和保护、发展绿色特色产业等情况的审计 |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审计 | ||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加强对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等情况的审计 | |||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加强对重点领域减排降碳、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完善能源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重点领域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资源环境领域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相关税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用情况 |
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开展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
推动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等不断健全完善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
2025年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
推动建立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等技术在资源环境与乡村振兴审计领域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民生领域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选择若干项政策开展跟踪审计,5年实现审计全覆盖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也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基金 |
原则上5年轮审1遍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健康北京建设 |
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养老服务体系、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等情况的审计 |
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与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实施 |
稳定和扩大就业 |
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的审计 | |||
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
加强对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等情况的审计 | |||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
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运行风险、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 | |||
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
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资金使用绩效、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筹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卫生健康、社保、就业、教育、住房、养老、体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相关资金 |
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开展 | |
重点 关注 制度 机制 |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情况;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住房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
促进制度完善和机制建立健全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健全住房、社保、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指引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民生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可结合民生审计项目开展 |
任务 |
对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
覆盖 内容 |
任期必审、任中为主的审计对象 |
原则上5年轮审1遍 |
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任期抽审、交接补充的审计对象 |
原则上每年抽取10% | |||
交接为主、按需抽审的审计对象 |
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和借助内部审计结果为主要审计监督手段 | |||
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 |
重点 关注 领域 |
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廉洁从政(业)情况 |
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地区(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的审计 |
可采用经济责任审计,或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结合开展 |
重点 关注 资金 |
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中涉及政策和项目资金 |
选择重大政策和重点资金开展审计 |
可采用经济责任审计,或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结合开展 | |
审计业务 建设 |
建章 立制 |
健全完善具有北京特色的领导干部监督评价和以问责问效为核心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机制 |
2025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构建一批典型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 |
2025年完成 |
任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健全 审计 整改 责任 落实 机制 |
推进被审计对象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
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
开展跟踪督促检查,组织整改“回头看”工作 |
推进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
督促指导本领域完成整改 | ||
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 |
每年开展跟踪督促检查 | ||
审计 整改 重点 事项 及内 容 |
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制度 |
不断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提示提醒机制 |
|
科学合理提出整改要求 |
提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 |
||
完善整改跟踪检查机制 |
将以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后续审计关注的重点 |
||
完善整改联席会议制度 |
审计机关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交流、会商研判 |
||
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 |
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
||
审计 建章 立制 |
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 |
2025年完成 |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