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发布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CP01-0201街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1年—2035年)
(街区层面)的公示
公示期限为30天
公示内容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CP01-0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2035年)(街区层面)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一、基本情况:
CP01-0201街区位于未来科学城西区,沙河镇镇域范围内,是京藏高速和六环路围合区域,周边为创新基地和沙河高教园。规划范围东至东沙河,西至京藏高速,北至沙河镇与马池口镇交汇处,南至满井西队村村庄南边界(高教园南三街西延),六环路从街区穿过,街区总用地面积约244.54公顷,涉及西沙屯和满井西队村2个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2022年3月由北京市未来科学城管委会组织开展了《北京昌平区CP01-0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 年—2035 年)(街区层面)》。
二、目标定位:
功能定位:规划范围内未来以居住生活和配套服务功能为主,充分利用街区区位优势和周边关系,打造高教园及创新基地的配套服务基地,建设成滨水宜居人文社区。
发展目标:依托交通及区位的优势,整合现状街区资源,充分利用沙河高教园及创新基地人才聚集的优势,积极承接中心区人口及区域就业人口疏解,引导区域职住平衡。打造昌平连接中心城区的一处集居住生活、配套服务、休闲娱乐、健康生活的休闲人文社区。
三、空间结构:
构建“两轴、一廊、一心、三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两轴:以高教园中街和高教园北街为载体的两条交通轴,一北一南联通高教园区和创新基地,空间上形成两条联系的轴带。沿线布局居住、配套、产业等功能。
一廊:东沙河滨河绿色廊道,以东沙河为生态基底,沿河绿带打造丰富多彩的滨河景观,形成东沙河滨河绿色廊道,构建蓝绿相融的生态格局。
一心:即中部综合服务核心,集教育、文化、医疗、体育、休闲等功能为主的综合服务核心,处于一刻钟生活圈的核心,方便周边居民使用。
三区:以主体功能划分的两处居住片区和一处产业片区,分别为北部的宜居生态片区、中部的滨河生活片区和南部的配套产业片区,通过主要交通廊道相串联,打造滨水宜居的人文社区。
四、城市风貌:
塑造温暖宜人的现代综合居住风貌,营造三类特色风貌分区。其中:
绿色宜居风貌区:体现庭院围合,高低错落的形态特点与温馨雅致、亲切质朴的建筑风格;创新特色风貌区:体现互联互通、简洁大方的形态特点与活力多元、时尚精致的建筑风格;生态景观风貌区:以提升生态空间品质为主,提供良好的休闲游憩体验。
五、规模控制:
到2035年,街区常住人口规模约2.16万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91.37公顷。
六、民生改善:
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满足不同年龄段需求的公共设施体系,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配置,满足居住和就业人群生产生活服务需求。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多元化供给。加强建设管控,为各类灾害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人员与物资集散预留空间。
规划增加教育资源投入,补足区域基础教育短板。到2035年,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0.45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0.42平方米,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7张,千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9.5张,人均应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达到2.25平方米。
七、绿色空间:
建设复合多元、开放共享的绿色空间。依托东沙河打造一条滨河绿道,依托京藏高速公路打造一条历史文化绿道。结合滨水景观带形成连接公园绿地、生态绿地的网络系统,通过增加社区公园、游园与小微绿地,塑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实现绿道网络、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串联融合。
八、交通体系:
构建便捷高效、层次分明的道路网体系。梳理过境交通与内部交通,减少交通干扰,形成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街坊路五级体系;推进停车场地及重要线路服务场站建设,并加强与周边轨道交通站点的衔接;倡导绿色出行,优先保障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出行需求。
九、地名规划:
结合城市功能、历史地名、地域特点等因素开展地名规划,充分利用地理实体名称和周边创新要素,构建符合规划定位、尊重文化传统、传承昌平历史、体现时代精神的地名系统。挖掘区域地名资源,保留区域内有重要历史文化的地理实体名称。在命名上考虑道路命名习惯,按照“横街纵路”原则命名,经纬分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昌平区CP01-0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2035年)(街区层面)》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30日(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1日),听取公众意见。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反馈意见,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公示结果在政府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或反馈。利害关系人所提意见或建议以事实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反馈意见收集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69723699
邮编:
102200
通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
E-mail:
cpghyggysswzx@ghzrzy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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