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
第9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 工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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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31日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
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国资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国防科工、矿山安监主管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
工信部联科〔202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国家智能制造...
工信部规〔202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工信部规〔202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以下简称《伦理规范》),旨在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
《伦理规范》经过专题调研、集中起草、意见征询等环节,充分考虑当前社会各界有关隐私、偏见、歧视、公平等伦理关切,包括总则、特定活动伦理规范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伦理规范》提出了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保护隐...
京人社事业发〔2020〕3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拓展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人工智能专业。现将《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标委联﹝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顶层设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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